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山资质代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矿山资质代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矿山的开***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实施,想要开***矿山必须有一定的资质,没有资质就是非法开***,那么开矿山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个人或者公司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开办,需要携带身份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如果是企业开办,需要在工商局领取信息表,并且需要持有企业股东类人员的签字。
2、国土***局办理开***证
矿石属于国有***,办理开***证会规定砂石的可***范围,因此向国家或者地方的国土***局开办理砂石开***证是非常必要的。
一、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表;
4.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申请;
5.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提交
需要以下手续:
1、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利用方案批复等;
2、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4、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管理部门颁发《***矿许可证》;
矿山开***所需要的手续: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资料。对申办资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资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初审(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地勘处、财务处(新立)、***处和矿产执法处室经办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矿管、地勘、财务(新立)、***处和矿产执法处室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会审;(10个工作日)②矿管处经办人员根据相关会审处室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核。(9个工作日)(3)时限:19个工作日。
2、审核(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矿管处分管副处长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初审经办人审查意见进行复审;(7个工作日)②矿管处处长对经复审后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办材料,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办资料,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7个工作日)(3)时限:1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②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署准予许可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山资质代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山资质代办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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