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种操作证报废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特种操作证报废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答:压力容器证能注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种操作证报废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种操作证报废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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