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操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操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无证驾驶叉车的处罚问题,是跟无证上岗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相一致的,是需要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叉车证属于技能证,受安监、劳保管理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而叉车司机则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无操作小事。
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让你工作中无证上岗的话你可以直接拒绝,有些岗位是危险的没有相关证件或相关的安全陪训,就去上岗工作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发生意外都会对我们造成伤害,严重的会失去生命,所拒绝无证上岗提高安全意识
如果是工厂存在指使无证司机操作叉车,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工厂和无证操作的司机双方均有责任,并由工厂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向安监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单位予以处罚,对个人没有处罚。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因此,举报人可拨打当地114查询电话查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电话(一般为12315)进行投诉。
一是写好举报信或电话举报。你把公司如何让你无证操作的现场入录音、录像等整理好,并把违规的条文依据备好,同时找好现场中作证的证人。
二是找上级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递交举报信,陈述公司让你无证违规操作的实事经过等,主管部门会对你的举报内容和举报人进行保密。待核实后你的举报是真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操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操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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