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 依据:1、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2、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考证的流程: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学员报名表; (2)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原收费标准已过期,新标准未实行,现未收费。 六、联系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特种作业证是指从事特殊职业所必须的操作证,比如电工证,登高证等。这些都需要具有取得相应资质的部门才能组织培训,参加相应的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才能颁发,比如上面所说电工证就是由电力部门组织考试颁发。人社局属于行政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特殊技能资质考试资质,但应该有监督管理职责。
危险品经营、运输,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当地安监局办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_a***_]表(***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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